由于受到“非典”的影响,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达巴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客流明显减少,收入大幅度下降,公司在开展生产自救的同时,积极向市政府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日前收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免征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达巴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养路费的批复》京交函[2003]73号文件。具体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京政发[2003]14号文件和6月30日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加快北京市公交事业的发展,考虑到你公司在“非典”期间承担的社会责任,经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对你公司在“非典”期间的损失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免征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达巴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养路费,对2003年1-6月份已经上缴的养路费全额返还。”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批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达巴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2003年度将不再交纳养路费,1-6月份已经上缴的养路费将按规定返还。
    影响情况:本公司2003年度应交纳养路费120万元左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达巴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应交纳养路费2400万元左右,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后,将相应减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本。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