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范琛先生辞去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任绪贵先生为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任绪贵先生为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绪贵先生简历见附件1)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非关联项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联项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议案(奥运大道项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议案(住宅小区项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议案(旅游项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议案(停车场站项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议案(八方达增资项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议案(偿还贷款项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十六、审议通过《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上述各项议案和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内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均为公司主营业务,将有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确立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导地位,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其中第八、十二和十三项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在审议第八、十二和十三项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附任绪贵先生简历:
    任绪贵,男,52岁,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市电车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任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