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京巴士”)于2007年5月18日以传真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07年5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7人,董事任绪贵先生、独立董事宁骚先生因公外出未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国光董事长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2007年度计划支付财务审计费80万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及广东发展银行各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向交通银行及广东发展银行各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三年。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内部客运资产和业务整合的议案》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内部客运资产和业务隶属关系,加强对相关业务和资产的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本公司拟进行内部资产和业务整合,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达公司拥有的136部旅游车辆资产与本公司租赁给哈尔滨、徐州、营口等地公交公司运营的公交车辆资产和应收债权及所持有的徐州京徐巴士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进行互换。
    其中:
    1、八方达公司拥有的136部旅游车辆资产,截止2007年4月30日,资产账面净值为8219.41万元。
    2、公司租赁给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的115部车和应收债权,截止2007年4月30日,相关资产账面净值为3450.09万元。
    3、公司租赁给徐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60部车和应收债权,截止2007年4月30日,相关资产账面净值为295.92万元。
    4、公司租赁给营口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的20部车和应收债权,截止2007年4月30日,相关资产账面净值为104.40万元。
    5、公司所持有的徐州京徐巴士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截止2007年4月30日,该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为1615.17万元。
    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内部资产互换以截至2007年5月31日上述各项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定价依据,差额以现金方式补足。
    本次内部资产互换完成后,本公司所有公交客运资产和业务统一由八方达公司管理和运营,所有旅游客运业务由旅游客运分公司运营,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隶属关系将更加明晰,有利于改进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本次公司内部资产和业务整合,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盈利情况没有影响。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内部客运资产和业务整合的议案》所列事项与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5月28日发布的《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和《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中“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资产重组等相关事项”无直接关系,“公司正在推进的资产重组等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待相关事项明确或不确定因素消除的信息披露后,将按规定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召开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7年6月30日上午9:00
    2、地点:本公司四层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审议《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继续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1)至(4)和(5)项议案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述第(6)项议案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4、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7年6月25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07年6月26日、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477383 传真:010—68731430
    联系人:周旭明 孟奇志
    邮政编码:100044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