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8月6日下午在北京巴 士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 到2名,1名监事委托出席,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葛新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正文》及《北京巴士股份有 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
    2、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核算政策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监察,现就有关情况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方 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
    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