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通知。2004年12月20日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共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7人,除董事汤清对该议案不发表意见表示弃权外,其他6位董事均表示同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章丘金达药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详见《关于章丘金达药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济南恒基大药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详见《关于济南恒基大药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