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6年5月28日上午8点30分在济南市委机关招待所(山大北路77号)会议厅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九五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九五年度分红方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山东金泰集团20000股(含20000股)以上的股东可出席本次会议(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持股数不足20000股的股东,可由股东自行组合达到20000股以上,委托一人代表出席。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托管卡;委托出席者持本人身份证、股票托管卡、授权委托书(附后)于96年5月21日至22日在金泰集团总部二楼(济南市花园路90—3号)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地址: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邮编:250100 电话:8902341 联系人:郭先生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