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6月6日上午8点30分在济南市委机关招待所(山大北路77号)会议厅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九四年财务报告。4、审议九四年度分红方案。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6、改选董事会。7、改选监事会。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山东金泰集团20000股(含20000股)以上的股东可出席本次会议(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持股数不足20000股的股东,可由股东自行组合达到20000股以上,委托一人代表出席。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市,持本人身份证、股票托管卡;委托出席者持本人身份证、股票托管卡、授权委托书(附后)于95年5月25日至26日在金泰集团总部二楼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联系地址:济南市花园路90—3号。
    邮编:250100 电话:8900375 联系人:孙小姐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