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共6人,董事周明严先生委托董事吉朋松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全票通过的结果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学习讨论了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济证公司字〖2002〗90号文件,审议通过了“公司整改报告”,详见整改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前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公告的议案,详见“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