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公司除了正在讨论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