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10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长陈必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
    1、关于公司申请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的议案;
    2、关于本次增发A股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滚存利润的议案;
    3、关于增发A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增发新股将有助于公司抓住房地产业发展机遇,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增强整体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将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