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03年10月13日上午9:30开始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金地集团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3、关于200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4、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以上4项议题具体内容详见2003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5、关于公司符合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条件的议案;
    6、关于申请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的议案;
    (1)发行种类
    (2)每股面值
    (3)发行数量
    (4)定价方式或价格
    (5)发行对象
    (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7)本次增发决议的有效期
    (8)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的有关事宜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议案;
    8、关于增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五、出席人员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3年9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9月30日;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五楼;
    4、登记时间:2003年10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2003年10月9日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七、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政编码:518048
    八、联系人姓名:郭国强、张晓瑜
    联系电话:0755-83303333
    传真:0755-83844555
    电子邮件:zxy@goldenfield.com
    九、其它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式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