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9:30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所持及代表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66.6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凌克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原文“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五名为独立董事…”;
    二、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原文“董事会人数少于九人…”,修改为“董事会人数少于十人…”;
    三、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原文“董事人数少于九人时…”,修改为“董事人数少于十人时…”;
    四、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选举黄晶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先生简历附后;
    五、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选举麦建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麦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柯湘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附件:黄晶生先生和麦建光先生简历
    黄晶生先生生于1957年,现任软银亚洲信息基础投资基金(SAIF)中国区总经理。黄先生持有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斯坦福大学硕士学位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新意控股公司(SUNeVision Holdings)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合伙人、英特尔公司战略投资部(Intel Capital)的高级经理、美通公司(GWcom)的创始人之一兼主管市场的副总裁、GartnerGroup公司亚太区市场研究部总监,以及Dataquest公司的市场研究分析员。
    麦建光先生生于1961年,为香港居民。1985年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拥有香港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等专业资格。麦先生自1985年加入香港安达信公司,是安达信深圳及广州分公司的主管合伙人,也是安达信国际组织的合伙人。麦先生在企业招股上市、收购合并及公司融资等方面,有十多年的经验。现为华隽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兼董事总经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