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二○○三年六月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共五人,经五位监事表决,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东莞新中银花园项目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投资该项目,认为该项投资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等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