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共五人,其中监事廉宇强因故未能参加投票表决,经四位监事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向北京金地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借款的议案;
    3、关于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