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3月26日上午9:30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所持及代表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66.6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凌克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西岸进行1000亩土地项目预约用地及开发事宜的议案》;
    二、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在审议《关于董事和监事变更的议案》中,
    1、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同意孙聚义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由郑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
    2、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同意孙聚义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由郑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
    3、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同意赵汉忠先生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由陈必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事项。
    四、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上海市嘉定区绿洲星城项目的议案》;
    五、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获取上海市嘉定区绿洲星城项目土地开发权,为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宋萍萍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