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出席监事四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
    1、 关于增加在上海的土地储备的议案;
    2、 关于投资设立金地武汉公司的议案;
    3、 关于同意赵汉忠先生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和监事职务,并提名陈必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监事会同意赵汉忠先生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和监事职务,并提名陈必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对赵汉忠先生任职期间内的工作表示感谢。
    陈必安先生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陈必安先生简历:
    陈必安,男,1962年6月生,湖南大学工学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职于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恒实业公司,历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