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日前在北京签署一项预约用地协议书,目标地块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西岸,总面积约为1000亩,建筑容积率为1.0-1.2,用途为住宅用地。预计将在2004年7月1日前签署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预约用地协议的基础上,本公司又与北京博大兴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开发协议书,由其具体完成地块的征地补偿和九通一平工作,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预约用地协议书和土地开发协议书的约定,本公司将在2003年12月31日前支付建设用地预约金和征地拆迁补偿及土地开发费用36000万元,其余款项(具体数额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用地面积明确后确定)将在2006年底前分六期支付完毕。
    本公司预约用地及土地开发费用的资金自筹,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
    本公司预约用地及开发事宜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