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二年八月八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孙聚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三人,实际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十三人,董事长凌克、董事陈必安、董事Bill Huang、独立董事陈劲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他们均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以十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因工作调整的原因,刁伟程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推荐由谈秉农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对刁伟程先生任期内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向董事长授权根据银行实际批准楼宇按揭额度为向公司购房者提供楼宇按揭保证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授权审批事项及审批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经营班子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授权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额度范围内,仅限参加预估土地总金额在人民币伍亿元以下的土地公开招标与拍卖,并签署相关合同。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金地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申请三年期贰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向建行深圳市分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申请一年期贰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并由北京金地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张华纲总裁签署有关文件。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的二年期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王培洲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董事会决定了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内容,详见公告金地临2002-022号。
    上述决议中的董事变更事项、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授权参加土地公开招标与拍卖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附:谈秉农简历
    谈秉农,男,1952年4月生,香港居民,持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多家跨国公司之高级职位,并具有九年在香港国际性会计师行工作之经验。现任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