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二年六月十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所持及代表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66.6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凌克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 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变更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陈济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经深圳市方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推荐,由罗小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罗小林简历见附件)。董事会对陈济民先生任期内的工作表示感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变更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以有效表决票18000万股,18000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由信达律师事务所宋萍萍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19日
    附:罗小林简历
    罗小林,男,1964年4月生,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大学建筑系讲师,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部总经理助理、工程科科长,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东海花园项目部负责人,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产部副总经理。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