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07年5月28日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
    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不予以核准的决定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