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于二○○二年四月十九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 出席董事八人,三名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 权。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1、《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职工实行福利房、微利房改革的决议》
    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政府的有关福利房、微利房住房制度改革的精神,董事会同 意将公司产权名下的福利房、微利房向符合住房改革条件的员工进行房改,授权凌 克董事长和张华纲总裁联名签署有关具体房改分配方案及相关合同文书。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