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2月14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共五人,其中监事夏桂英女士、金蓓蓓女士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监事长陈必安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
    1、监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2、2006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后,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