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在上海的土地储备,2006年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与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公司”)合作开发浦东新区三林镇5街坊90-2宗、90-3宗、90-4宗地块。日前,公司与中房公司签署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5街坊90-2宗、90-3宗、90-4宗地块合作开发合同》,其中90-2宗地块占地面积36069平方米,90-3宗地块占地面积36958平方米,90-4宗地块占地面积52483平方米,三宗地块占地面积合计125510平方米。容积率均为1.5,用地性质均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
    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开发上述三幅地块的方式为:中房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公司与中房公司按照85%、15%的比例共同提供所有建设资金,三幅地块中的每一幅地块合作开发完成后,公司与中房公司按照85%、15%的比例对项目建设总投资、相关税费及净利润进行结算并分配,如合作发生亏损则双方同样按该比例共同承担。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