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下午以2.13亿元的价格竞买获得东莞市大岭山镇土地项目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建设路与南一路交界处,土地面积94733.8平方米,容积率为2.0,土地用途为住宅及配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