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 ○○二年四月四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凌克主持,应到 董事十一人,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十一人,其中董事刁伟程、董事BillHuang 和董 事陈长春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他们均书面委托董事张华纲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召开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 召开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5月9日9:30-12: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大厦5楼金地集团总部
    三、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审议《二○○一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一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一年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二○○一年财务决算和二○○二年度财务预算》
    5、审议《二○○一年年度报告》和《二○○一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7、审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8、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用不超过公司三分之一净资产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用于购买国债的议案》
    9、 追加确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 见2001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决议公告)
    10、审议《关于续聘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二○○二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 案》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出席人员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2年4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4月22日; 因 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大厦5楼;
    4、登记时间:2002年4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其 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2002年 4月29日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七、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大厦,邮政编码:518048
    八、联系人姓名:郭国强、张晓瑜
    联系电话:0755-3303333
    传真:0755-3844555
    电子邮件:zxy@goldenfield.com)%&10$5
    九、其它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