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12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12月29日15:00,在金地集团总部第一会议室召开(其中赵汉忠董事、童红卫董事、陈劲独立董事在上海,黄晶生独立董事、于韶光独立董事在北京通过视屏参加了此次董事会)。此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现有董事十五人,其中Bill Huang董事、黄昕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张华纲董事、郭国强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取2004年度延期支付计划激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长期激励制度管理办法》制订《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延期支付激励计划》。2004年度延期支付计划激励基金的提取金额为31,462,998.48元。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