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9月12日本公司200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司已聘请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保荐机构,在公司剩余督导期间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近日,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发出通知,已授权王珏、陈亿律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