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现有董事共十五人,经十五位董事表决,以十五票赞成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关于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
    公司曾在2004年增发新股的《招股意向书》中承诺:在实施本次增发新股方案后,将以募集资金中拟投入项目的资金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从各拟投入项目进展情况看,公司认为目前对项目公司增资已无必要,且是否增资对本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收益也无影响。董事会决定以往来款的形式将2004年增发10000万新股所募集的资金投入到《招股意向书》所指定的拟投入项目。
    2、关于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设5名委员,由独立董事孙聚义、独立董事麦建光、独立董事陈劲、董事陈志升、董事张奕夫担任,并由独立董事孙聚义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3、关于向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款的议案;
    为回馈社会,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4、关于武汉项目申请信托融资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尝试新的融资渠道,公司决定以武汉格林小城项目与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信托产品,计划融资2亿人民币,年利率4.75%,期限2年。(以上内容以最终的审批和募集结果为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为该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责任将以实际募集的金额为准。本公司将在该融资事项正式实施时详细公告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