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64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8股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5月30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5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日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5年4月29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4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3.3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4元。
    本公司200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4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8股,共计转增29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66,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5月3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5月3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5月27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持有本公司非流通的法人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社会公众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05年5月27日收市后直接计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4、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05年5月31日。
    五、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比例 股份类别 (万股) (万股) (万股) (%) 一、未流通股份 18,000 14,400 32,400 48.65 发起人法人股 880 704 1584 2.38 国家股 7,620 6096 13716 20.59 国有法人股 1,120 896 2016 3.03 社会法人股 2,240 1792 4032 6.05 外资法人股 6,140 4912 11052 16.59 二、已流通股份 19,000 15,200 34,200 51.35 人民币普通股 19,000 15,200 34,200 51.35 三、总股本 37,000 29,600 66,600 100.00
    六、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66600万股摊薄计算的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370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
    邮编:518048
    联系人:张晓瑜
    电话:0755-83844446
    传真:0755-83844555
    八、备查文件: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