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共五人,其中监事程兴华、监事金蓓蓓委托陈必安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陈必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陈必安监事长的简历见公告2005-009号。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