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于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共十五人。经董事会十五位董事表决,以十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深圳市渔农村旧村改造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市福田区旧城区重建局、深圳市福田区裕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开发建设位于深圳市皇岗口岸的渔农村旧村改造项目。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具体实施旧村改造项目,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相关协议。
    本项目改造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约31820 平方米(未包含荣华楼),规划容积率为5.8,规划物业类型为住宅、公寓与商业,规划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约为184500 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约12000 平方米,住宅面积约为108000 平方米,公寓面积约为60000 平方米,相关配套设施面积约为4500 平方米),上述各项规划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文件为准。
    鉴于旧村改造将成为今后深圳市特区内房地产开发土地资源供应的重要形式,董事会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积累公司在旧城改造方面的经验,开拓公司获取土地资源的新渠道,巩固公司在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地位,提升公司在香港居民购房者中的品牌形象,增加公司新的利润来源均具有战略意义。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