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2月9日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四人,监事廉宇强委托监事长陈必安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
    1、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3、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出售、收购资产以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