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金地集团”)本次 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 发行字〖2001〗2号文核准。
    2、金地集团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发行后金地集团总股本为 27000 万股。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广发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交所的交易系统,采取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
    3、本次发行并非上市。发行结束后,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有关上网申购的申购方式、申购程序、 申购 价格、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限制等具体规定。
    5、本公告仅对本次上网定价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简要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公司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 行招股说明书概要》,该招股说明书概要已刊登在2001年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6、在本次申购中,每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并使用一个帐号。任何投资者不得非 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9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 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9.42元。发行成功后,公司总股本为27000万股。按2000 年盈 利预测全面摊薄计算,发行市盈率为31.2倍。
    2、本次发行日期为2001年1月15日,发行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不可抗力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下一 个工作日继续申购。
    3、发行地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在上交所开立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法律、 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5、申购简称:“金地申购”;申购代码为:730383。
     二、发行方式与认购股数的确定
    本次“金地集团”股票采用“上网定价”的方式发行。即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 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金地集团”股票唯一“卖方”, 按确定的 发行价格,将9000 万股“金地集团”股票全部输入主承销商在上交所设立的股票发 行专户,以发行价格作为卖出价。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 营业网点,按现行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 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 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经核实的资金到位情况 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 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 其所认购的股数。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 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由上交所电脑主机自动按每1, 000 股确定一个申购号码,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 每一个中签号码认 购1,000股。
     三、申购数量的确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参与申购的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少于1, 000 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的, 仅将第一次申购视为有效申购。 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每一股票帐户申购数量的上限为90,000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加本次“金地集团”股票上网定价发行申购的投资者, 必须持有上交所的 股票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2001年1月15日) 之前办理好上交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 应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于发行 日之前存入足够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投资者, 须在发行日之前在与上交 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存入足够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投资者在股票二级交易市场委托买入沪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填写好申购委托单各项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股 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凭证到申购者开立资金帐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办 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 申购委托。
    (2)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自助终端进行委托的, 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规定办理 委托申购手续。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上网定价发行总量,则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认购数量。
    1、申购配号确认
    2001年1月15日为申购日(T日),1月16日(T+1日), 各证券营业网点必须将 申购资金划至各清算银行, 再由各清算银行划至唯一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资金专户 冻结。资金未到清算帐户的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确因银行结算而造成申购资金 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该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 确保在1月17日上午(T+2日)申购资金入帐。
    在1月17日(T+2日),进行核查资金、验资、配号。由主承销商会同上海证券 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确认有效申购并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并由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帐资金(包括已按规定提供 中国人民银行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 并由其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照时间顺 序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股申购配一个申购号,同一笔申购所配申购号码是连续的。 配号结束后,由上交所将申购配号结果传送至各证券营业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 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申购配号。
    在1月18日,(T+3日),投资者通过原申购的各证券营业网点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在1月17日(T+2日)验资完毕,由上交所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并于1月18 日(T+3日),由主承销商在指定报纸上公布中签率。 由于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 为9000万股,每一个号码代表1000股,故有90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90,000/ 配号 总数×100%。
    3、摇号抽签
    在1月18日(T+3日),根据中签率,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对申购配号进行摇号抽签,直至9000万股中签完毕,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 结果,并在1月19日(T+4日)在指定报纸上公布。
    4、确认认购股数
    1月19日(T+4日),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 每一个中签号码只能 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在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月16日)至第三个工作日(1月18日),所有 投资者申购资金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冻结资金的利息, 按企业活期 存款利率计息的部分(计息期三天)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划拨、冻结 事宜,遵从上交所有关规定。
    2、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月18日)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抽 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3、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1月19日),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对未中 签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同时将中 签的申购款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上 交所划转的股款后, 于次日将此款项按承销协议将认购股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 帐户。
    4、新股股权登记将由上交所电脑主机在本次上网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并 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股票,各证券营业机构按规定收取委托手续费, 不收取佣 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三项费用。委托手续费由各证券经营机构按规定自行收取。
    2、主承销商委托上交所按实际发行总金额的3.5‰提取发行手续费, 并由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按参加本次上网定价发行的各证券营业网点的实际认购金额, 将该笔费用自动划转至各证券营业网点帐户。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 行 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 克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宾馆3楼
    邮 编:518031
    电 话:0755-3776666
    传 真:0755-3776333
    联 系 人:阎 冰
    主 承销 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8楼
    邮 编:510075
    电 话:020—87555888转539
    传 真:020—87553583
    联 系 人:罗园园
    办 公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8层
    联 系 人:钮华明、于韶光、毛晓岚
    联 系电 话:010—68083360、010-68083328-1833/1832/1865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