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2001年4月21 日召开 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数17,087.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1.38元(含税),共计派现23,580,515.4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15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01年5月16日(星期三)
    3、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23日(星期三)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38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 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1元/股;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 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38元/股;持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 138元/股。
    6、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1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7、红利领取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于2001年5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 金帐户;国有股、法人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支付。
    三、咨询事项
    咨询电话:0753-3327282
    传真:0753-3324118
    咨询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镇赤巷口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