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8日下午3时整,在股份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罗复元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了会议表决。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现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监事会一致决议如下: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在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基础上,秉着谨慎节约、风险最小的原则,根据市场变化,在计划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资金用于"低水头灯泡贯流水轮发电机组"的技术改造和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同意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低水头灯泡贯流水轮发电机组"提高技术水平和扩大产能的技术改造,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