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9月3日下午召开,以传真方式进行。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传真表决票3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坚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大都会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融资事宜进行了审议,会议以九票赞成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大都会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授信期限一年。此次授信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二、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