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省经济委员会、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厅《关于广东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粤经科[1999]234号)精神,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税收优惠的批复》(兴地税函[2002]4号、兴地税发[2003]4号)同意我公司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02年度和200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