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200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02年6 月6日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4人,张振昌董事、肖汉山董事、 李新梓董事 因工作需要请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为配合技术改造,扩大生产经 营,进行大宗生产物资的储备,与会董事经讨论,决定向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一年(2002年6月6日—2003年6月6日),借款 月利率为4.8675‰,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并由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 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方式担保。该借款合同已于2002年6月6日正式签定。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