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4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为配合技术改造,明年扩大 生产经营,进行生产物资的储备,与会董事经讨论,决定广东发展银行银行梅州支 行兴宁办事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三个月(2001年12月25日- 2002年3月25日),借款月利率为5.115‰,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由本公司股东深 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申请已于2001年12月25日获得发放。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二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