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特作如下公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在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