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7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7日在广州市光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会议由张凌云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长期发展规划、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资产置换的情况:
    公司与广州盛立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监事会认为此次资产置换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广州盛立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股东大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维护了广大股东的权益。
    以上一、二项须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