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14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955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出席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传真形式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公司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书》,主要内容:双方互保金额累计以人民币肆仟万元为限额,且只适用于借款期限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借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证金、进口信用证保函),协议有效期一年。
    2、公司为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西宁城东支行申请办理的14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截止到2003年11月5日对外担保累计金额955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付东路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景文
    经营范围:明胶系列产品、硬胶囊系列产品、高磷骨粉、油脂、肉粉、蛋白泡沫灭火剂、骨胶、骨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餐饮、旅游资源开发、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化工产品零售、杂骨收购。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032.7万元,负债总额29275.8万元,净资产29756.9万元,利润总额1098.1万元。
    我公司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3年11月5日公司董事会200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书》的议案。《互保协议书》约定:双方互保金额累计以人民币肆仟万元为限额,且只适用于借款期限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借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证金、进口信用证保函),协议有效期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5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为青海数码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为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担保550万元;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深圳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从该行获得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和2000万元出口退税帐户托管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担保600万元。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互保协议书》
    特此公告
    
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