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西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贵办于2002年10月15日至20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12月16日下达了西宁特派办公司字〖2002〗31号《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具体方案及落实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场所存在不确定性方面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和公司发展的需求,我公司于2002年8月28日由西宁市小桥大街36号整体迁至西宁市团结桥路53号。广州伟贤投资有限公司拥有西宁市团结桥路53号土地的使用权,我公司已敦促其尽快办理该土地上附着建筑物权属证明,待权属证明办理完毕后,我公司即与广州伟贤投资有限公司签定资产租赁协议。
    二、加强对公司销售与回款的管理方面
    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改变传统的销售管理模式,推行新的营销理念,致力于市场营销体系的建设,尽快发挥公司营销网络的作用,在继续巩固市场,与原有信誉度高、结算及时的客户签订长期合作意向的同时,努力开发新客户。
    2.充分利用公司进出口经营权,以“代理出口+自营出口”为主要的经营模式,积极拓展出口贸易,增加销售渠道。
    3.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投入,积极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已开发成功的牦牛绒脱色、精纺等技术的基础上,加快牦牛绒资源综合利用系统的开发,进一步提高对牦牛绒资源开发的整体技术和生产工艺水平,扩大产品的销售市场。
    4.进一步加强销售工作的管理,对原有的《销售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及完善,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制定了新的《销售管理制度》、完善了《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内勤人员销售岗位职责》、《销售业务员岗位职责》等制度。
    
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