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一致同意我公司与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银行贷款等额互保关系。
    二、本公司与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18日在青海省西宁市签订《互保协议》,协议有关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与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双方经营发展需要,建立银行贷款互保关系。双方互保累计金额以人民币陆仟万元为限额,在此金额内各自为对方提供担保,并无条件提供担保所需的资料。
    2、协议所提供的担保只适用双方一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
    3、协议有效期限为两年,自2002年7月18日至2004年7月17日。
    三、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情况:
    注册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建国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武琪
    信用等级:AA级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中成药、西药、藏药、中西复合药、保健品、中药材、医疗器械、玻璃仪器、化学制剂;收购、种植、加工、销售中药材、藏药材;高科技产品开发、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收购与兼并;仓储业、信息咨询;农业运输车生产。
    该公司于2002年4月26日刊登的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资产总额41,869.93万元,净资产20,383.03万元,净利润-357.04万元,负债总额21,255.79万元。
    四、我公司与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会议一致同意为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西宁市支行办理壹仟壹佰柒拾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六、截止目前我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数额为:12070万元,未发生逾期担保的事项。
    
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