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6月18 日在深圳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 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七人, 会议由董事长黄贤 优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次会议议案为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如果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将无法形成决议, 所以七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会议审议并以全票一 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与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西宁市颐贤新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其中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壹仟肆佰 万元人民币,拥有西宁市颐贤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西宁市国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贰仟陆佰陆拾玖万元〖青金地估字(2002)第 056号〗作为出资,其中出资陆佰万元拥有西宁市颐贤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 的股权, 余额贰仟零陆拾玖万元拟作为西宁市颐贤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西宁 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负债。有关协议具体内容待该公司名称经工商部门预核 准后确定并进一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贾成意见,随着西部的大开发,西宁房地产业会迅速发展, 公司把 握时机介入房地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谭文意见,西宁房地产的发展空间很大,公司投资房地产前景看好, 但要加强管理、引进专门人才,创造更大利润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