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4月8日在深圳青海 大厦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三人,实际出席三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凌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2001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公司董事、经理执 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 公正的。
    3、公司没有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