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某媒体刊登了与我公司有关的报道。为维护我公司各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共同利益,现发布澄清公告如下:
    一、 关于我公司持有广州光大花园42%股权被法院冻结事宜,我公司已密切关注。目前公司正在董事长黄贤优先生的主持下,认真仔细的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同时采取积极果断的应对措施并寻求实质性的解决方案,相关信息我公司将于近期随后进行公开披露;
    二、我公司董事长黄贤优先生目前在公司正常工作并认真履行其职责;
    三、关于我公司2005年及2006年净利润情况。2005年度我公司逐步退出纺织行业、转型至房地产行业,在转型过程中纺织类子公司出现了较大的亏损,影响合并损益金额为-12,282万元,使我公司在子公司广州市光大花园有限公司实现8,755万元盈利的情况下仍出现了亏损。2006年度,由于我公司的业务转型尚未结束,经营情况无明显改善,预测2006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我公司已在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管理层讨论分析中作了相应预示。
    四、关于我公司关联交易事项。2004年我公司与广州盛立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置换协议》,股权置换的交易价格按照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确定;广州光大花园50%股权的评估增值原因在2004年7月20日临时公告中进行了说明。该资产置换属于关联交易,我公司董事会遵照合法程序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各交易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评估价值确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依法履行了相关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未故意隐瞒关联交易的事实,交易清晰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无疑点重重之说。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已在2004年7月20日临时公告(资产置换之关联交易公告)、2004年度报告中作了详细披露。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经营情况事项。2004年底,出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公司以与毛纺行业有关的经营性净资产投资设立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后因国内毛纺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销售利润下滑,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毛纺公司于2005年8月全面停产。同时,为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安置职工公司强制变卖资产,导致毛纺公司2005年度出现较大的亏损及经营困难。上述情况均属于公司经营策略的正常调整。
    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事项。2004年始,为真实地反映我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及产品的成本构成,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我公司对固定资产中的部分进口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而并非针对所有固定资产。2005年,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在短期内妥善安置职工的有关精神,公司强行变卖资产,导致公司资产的变现无法达到预期售价,为真实反映资产的现状及预期售价,根据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在2005年度报告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50万元。并不存在文章所述计提约9000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关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事项。我公司自设立至今第一大股东未发生过变更,一直为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我公司2001年上市,控股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比例为:西宁市国华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占30.20%、贤成集团有限公司占27%、广州天艺服装有限公司占13%、中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6%、兴宁市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12%、华南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占11.80%。2001年6月,广州天艺服装有限公司受让华南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11.80%股份,广州天艺服装有限公司自公司设立起系贤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至此,贤成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成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上所述,我公司认为,自2001年6月起,贤成集团是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一情况也一直未发生变化,并不存在文章中所说的公司完成MBO事项。
    关于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股权的性质由“国有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事项,我公司已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已做了详细说明。
    八、我公司所持有的深圳青海大厦相关房产的产权已于2004年9月出售。该交易所产生的损益已经列示在我公司2004年年报的相关会计科目中。此后所澄01发生的与此产权有关的事宜均与我公司没有直接关联。
    九、我公司在此恳请媒体对上市公司的报道要客观真实,以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建议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与我公司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并以此为准,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