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以通信方式召开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4人参加表决,董事邓炜霖因故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指定马海杰先生协助董事长从事对外信息披露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对外联系方式的变更的议案。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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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