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拥有100 %权益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向本 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鸿信行有限公司贷款港币2800万元;本公司首届董事会2001年 第一次会议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公 司)于2002年4月1日于深圳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鸿信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信 行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天诚公司向鸿信行有限公司借款港币2,800万元。 此项交易 作为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首届董事会2001 年第一次会议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方 式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鸿信行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14日,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33号中央广场福 利商业中心23楼2301室;注册资本:港币1,001,000.00元;法定代表人:刘广霞。 该公司主要从事贸易股权投资。截止2001年12月31日,鸿信行公司总资产为港币256, 156,709.53元,净资产为港币201,910,915.13元。商务登记证号码为15589409-000 -03-02-A。鸿信行公司详细情况已经披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附录中》,敬请投 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查阅,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公司)系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拥有100 %权益的 子公司,系经本公司首届董事会2001年第十次会议决议设立 ( 请查阅本公司公告临 2001-008号),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33号中央广场福利商业中心23楼2301室; 注册资本:10000元港币;法定代表人:朱保国;主营业务:贸易及投资。 商务登 记证号码为32141292-000-10-01-0。
    截止至2002年4月1日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鸿信行公司的关联交易未 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未达到30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港币2800万元,系天诚公司向鸿信行公司的借款。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体现为双方间签订的贷款协议。本次天诚公司向鸿信 行公司借款港币2800万元,年利率按3%计算,期限暂定为两年,从鸿信行公司划帐之 日起计算期限;双方对贷款用途不作约定;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成,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借款年利率的确定主要参照香港最优惠利率。本次天诚公司向鸿信行公司的借 款利率不高于该最优惠利率。
    鸿信行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8.54%的股权。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系从本公司资本运作角度出发, 实现增持丽珠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计划,天诚公司已于2002年4月3日至2002年4月5 日通过该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每股5.67元港币至5.83元港币的价格区间内,购入并持有 丽珠集团B股流通股5,930,000股,占丽珠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1.9377%。 此笔关联 交易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为实现本次关联交易之目的,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职,事先就本次关联交易 的可行性进行仔细讨论,一致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可以使天诚公司迅速筹集资金, 配 合并完成本公司相关资本运作,并不会侵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业绩 增长及规模发展。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认为本次天诚公司向鸿信行公司借款 港币2800万元,有利于公司今后的运作,并且利率低于目前市场利率, 未侵害上市公 司及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鸿信行公司与天诚公司贷款协议
    
承董事会命    秘书:邱庆丰
    谨启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