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月11 日 上午9点在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名, 代表 股份201,0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保国先生主持, 并聘请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席 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议程的有关报告和议案,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变更原计划投入的第三个项目--托 特罗定片和扎莱普隆胶囊生产基地建设中的部分资金,将其中的10,937.20万元变更 为以下用途:投资汉林清脂护肝胶囊生产推广9,437.20万元;投资建立企业资源计 划(ERP)系统1,500万元, 剩余资金继续用于托特罗定的推广及扎莱普隆的开发工 作。
    同意票201,0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二、通过聘任薛建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票201,0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三、通过《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票201,0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四、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水平:每名董事、监事每月薪酬不高于人民币6 万 元(其中独立董事薪酬按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每人具体薪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其工作性质及公司相关的工资制度确定, 社 会保险及其他福利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同意票201,0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五、通过聘任夏镔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票201,0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信达律师事务所宋萍萍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如下:“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合法, 会议形成的《深圳太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承董事命    秘书:邱庆丰
    2002年1月11日